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按照朔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朔州市科技局决定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打击取缔“黄牛”“黑中介”,严惩背后“保护伞”,形成震慑效应;
    2.查清查透突出问题,深挖机制体制根源,找准症结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
    3.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完善制约、监督、惩戒制度机制,着力清除“黄牛”“黑中介”生存的土壤条件。
    二、整治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严肃查处“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深入整治损害政府公信力、破坏竞争公平性、拉低群众满意度的突出问题,有效清除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顽瘴痼疾,对以下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一)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相关科室违规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县(市、区)局和市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滥用政策解释权,造成群众办事困难;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及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黑中介”代办问题。
   (二)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法行为;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人员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行为;参与中介机构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黑中介”的行为。
   (三)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相关科室对“黄牛”公然在其场所内向办事人员及群众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解决等;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相关科室不受理、不处理等行为。
   (四)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相关科室明知职责范围内存在“黄牛”“黑中介”问题而不针对性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情形;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相关科室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移交线索的,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等情形。
   三、联系方式
    若有群众发现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相关科室存在以上问题,可通过邮箱、电话反映。
    举报邮箱:sxsszskjj@163.com
    举报电话:0349—202358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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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4日